腳手架的搭設準備工作
一、經檢驗合格的構配件應按品種、規格分類,堆放整齊、平穩,堆放場地不可以有積水。
二、應清理搭設場地雜物,平整搭設場地,并應使排水暢通。
三、腳手架基礎經驗收合格后,應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方案的要求放線定位。
四、施工方案及交底;腳手架搭設前應并對架子工進行穩定技術交底。
五、腳手架搭拆人員上需要由經政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并頒發合法證件的技術架子工,定期體檢合格后持證上崗。
六、搭設腳手架人員需要戴防護帽、防護眼鏡,穿反光背心、勞保鞋,系穩定帶。
腳手架立桿的作用
一、腳手架立桿除頂層頂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需要采用對接扣件連接。立桿的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立桿的接頭不應設置在同步內,同步內隔一根立桿的兩個相隔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于500㎜;各接頭中心至主節點的距離不宜大于步距的1/3;
二、立桿墊板或底座底面標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100mm,墊板應采用長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寬度不小200㎜的木墊板。
三、腳手架需要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鋼管底端不大于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
四、腳手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上時,需要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于1m,靠邊坡上方的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m。
如何防預腳手架坍塌事故的發生呢?
一、搭、拆腳手架的操作人員需要經過不錯培訓,持證上崗。
二、搭設多層及高層建筑使用的腳手架,均應編制專項施工技術方案;高度在50m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門型腳手架、掛式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吊籃腳手架等還應進行不錯構造設計與計算(承載力、強度、穩定性等計算)。
三、搭設腳手架的材料、扣件及定型構配件,均應符合我國規定的質量標準。使用前應經檢查驗收,不符合要求的不準使用。
四、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裝完成初驗合格后要經不錯檢測部門檢驗,發給使用證才準使用。
五、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需要有穩定的提升設備和防墜落、防外傾及同步預警監控等穩定裝置,其型鋼構造的垂直支承主框架及水平支承框架需要采取焊接或螺栓連接,不可以采用扣件與鋼管連接。升降架體時要統一指揮,增加巡視,嚴防掛撞、阻力、沖擊、架體傾斜晃動。如出現險情應立即停機排查。
六、腳手架結構需要按我國規定的標準和設計方案要求進行搭設。按規定設置剪刀撐和與建筑物進行拉結,保持架體的允許垂直度及其整體穩定性;并按規定綁設防護欄桿、立網、兜網等防護設施,架板鋪設嚴密,不準有探頭板及空隙板。
七、腳手架搭設應分段進行檢查驗收,符合質量穩定要求,施工期間還應定期與不定期(特別是在大風、雨雪后)組織進行檢查,嚴格建立腳手架使用管理制度。
八、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宜雙排搭設,立桿接頭斷面錯開一個步距,根部置于長墊板上或支座上,按規定綁掃地桿。支撐立桿的地面應平整夯實,防止因地基下沉立桿出現懸空現象。
九、全部起重設備和混凝土輸送泵管在使用中與腳手架要采取隔離和防振措施,以防腳手架受到振動、沖擊而失穩。
十、拆除腳手架應制定和交待穩定措施,不可以先將連墻桿拆除,應按順序自上而下逐層拆除,拆腳手架場所應設置警戒區。
十一、懸挑式腳手架底層部位的挑梁應使用型鋼,用強度達到要求的埋置卡環將挑梁固定支設于梁面或樓板上,并根據搭設架體高度,按設計要求使用斜拉鋼絲繩作部分卸荷裝置。
十二、吊籃腳手架應使用定型框架式吊籃架,吊籃構件應選用型鋼或其他適合的金屬結構材料制造,其結構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升降吊籃應使用有控制升降制動裝置和防傾覆裝置的合格提升設備;操作人員均需要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十三、施工使用的懸挑轉料平臺應經設計計算。平臺不可以附著于腳手架上使架體受力,需要立設置;平臺兩側的吊掛斜拉鋼絲繩應與建筑物拉結受力;平臺荷載應嚴格限量。